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高级中学教育集团小学部、初中部(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榕发改审批[2022]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教育局(代建单位: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仓山区承担校园校舍建设的基准地价款和一半的建设费用,剩余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福州市教育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香港传真料。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仓山区鼓山大桥西侧、祥浦苑南侧、江边路东侧;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9397㎡,其中小学部总建筑面积33932.47㎡(地上建筑面积24320.55㎡,地下建筑面积9611.92㎡),初中部总建筑面积45465.13㎡(地上建筑面积30101.29㎡,地下建筑面积15363.84㎡)。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包括福州高级中学教育集团小学部、初中部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全过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含桩基础)、单体工程、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仅做桥架及管盒预埋且不含智慧校园)、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含大门、围墙、绿化景观、景观水电工程等),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设计(含混凝土、钢结构、装配式内墙板等的深化设计、构件拆分)、过街空中连廊,基坑支护、降水、幕墙、门窗、消防工程、人防工程、防雷、环保降噪、节能、标识导示系统、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专项设计、二次装修工程深化设计(含报告厅、多功能教室、图书馆、会议室、排球馆、游泳池、厨房包含厨房设施、餐厅包含桌椅选样图、教室包含学生储物柜选样图片等)、夜景照明、泵房、厨房设备、泳池设备、发电机、充电桩、电梯(含装饰)设计、抗震支架等各项专业设计(含深化设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配合设计变更及审查、施工期间技术咨询及参与相关验收、参与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后续服务。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等招标范围全部设计内容,向发包人提供BIM模型、碰撞报告、相应的报告成果和优化建议,并提供建筑实体模型一套放置于项目部现场。
②施工范围:包含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施工,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围墙、土石方(包括前期三通一平土石方、场地清障等)、地基(含桩基础)、基坑支护、降水、边坡加固、主体工程(含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采购及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仅做桥架及管盒预埋且不含智慧校园)、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电梯工程、室外总体及附属(含大门、围墙、景观绿化及构筑物、雕塑等需二次深化内容)、报告厅设施(含观众座椅等)、体艺楼设施(含伸缩看台座椅等)、厨房设备、游泳池设备、学生储物柜、发电机设备、夜景灯光、充电桩、抗震支架、标识标牌、环保降噪、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过街空中连廊、场外工程(含与市政道路、接驳等)以及管线接入校区内涉及的施工、破路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绿建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13-197-2017设计及施工到位。海绵城市设计内容需配合景观方案进行设计,满足福州市海绵城市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在发包人书面通知起30日内完成海绵城市方案并通过福州市建设局、福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福州市海绵办、施工图审查机构等部门的审批,方案审批后30内完成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福州市建设局(含海绵办)、福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施工图审查机构等部门的审批。海绵城市设计专篇应在施工图审查时候同步送审并审查通过。海绵城市施工内容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福州市建设局(含海绵办)、福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福州市海绵办验收。
充电桩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配建标准配置到位。
③采购: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④中标人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消防、人防、环保、规划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以及市政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用水、用电、电信、宽带、排水、排污等相关申请事宜。
⑤装配式建造需符合相关规定,装配率不低于50%。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 488898015元,其中:设计费5483952元,建筑安装工程费483414063元(其中:暂定金额49080821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650 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设计阶段节点工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内完成桩基施工图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全套岩土、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绿色建筑等专业施工图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全套装修、海绵城市、幕墙等专项专业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时限:施工图经图审合格或经确认完成后,9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预算编制成果。施工阶段节点工期要求:施工许可证完成90天完成支护桩、桩基施工,400天完成地下室、上部结构,240天完成内外装修、水电管线及电气设备安装施工、室外工程施工。
2.6.标段划分(如果有)全部为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按《福建省装配式评价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质量规范合格标准及发包人要求。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福建省装配式评价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指标和预制率要求还应满足福建省及福州市的相关文件。
(1)设计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筑工程)甲级;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为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须满足被兼任人员相应的资格要求,除此之外不允许其它人员相互兼任。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应为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1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者合作的预制构件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原件彩色扫描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同时要求投标单位投标时提供与预制构件生产厂商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有效期限需大于项目施工期),所有原件彩色扫描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含福州行政区域所辖区、市、县),且构件厂商须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历次发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中的一员(如闽建办筑[2018]7号、闽建办筑〔2018〕24号、闽建办筑〔2019〕4号等,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正式公文发布第四批或更多批次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的,名单内注册地在福州市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也符合要求)。如上述文中构件厂商基地名称与构件厂商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构件厂商出具的说明函。允许一家预制构件厂商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作为多家施工企业的预制构件供应商。②投标人与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共同投标的,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投标本项目或者作为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参与投标。③投标人与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⑤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⑥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 6 月 22 日09:00:00 至 2022年6月28日 17:00:00 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含电子保函)形式;或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含电子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年 7 月22 日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10%;
8.2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教育局
地址:福州市东部办公区 ,邮编:350026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3327466 ,传真: /
联系人:商旻
招标代理机构:香港传真料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邮编:350003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7819706,传真:0591-83577680
联系人: 林工、小郭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3 号东部办公区 8 座 1001 室
联系电话:0591-833558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