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首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贷款(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23]021-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首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贷款(二次招标) ,招标人为 福州首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还款资金来自 经营性收入,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香港传真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贷款 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概况
本次项目贷款招标的融资额度为不超过21亿元人民币,贷款资金用途为 收购相关资产 ,根据项目节点支付收购资产款项。并明确建设期不归还本金,回购期按回购比例归还本金。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仅限于银行提供的贷款、委托贷款等形式的融资。
2.3 贷款年利率要求:本次贷款实际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且加减基点数后利率不高于4.95%。
2.4 贷款期限要求:本次贷款期限不超过五年 。
2.5 最低贷款额度要求:本次贷款金额不低于5亿(投标人投标前需取得授信批复或审批件);
2.6 利息支付方式:按季结算利息,建设期仅支付利息,不归还本金。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香港传真料招标代理部(办公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厅3层) 以 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提供《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有意参加投标者也可以于上述期限内向 香港传真料 支付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费用并提交《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扫描件以获取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应有充分了解,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1日9时30分00秒。
提交地点: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厅3楼→香港传真料开标室。
4.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核验。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签收。
4.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5.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国内注册登记设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或其所属的分行、分公司、营业部、支行等分支机构;投标人需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或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分支机构;同一法人单位不允许二家及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竞争。
(2)投标人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3)投标人执业信誉良好,不存在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其他要求详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6.评标办法:LPR加减基点数最低中标法 。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本项目 不需要 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E共享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id.okap.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首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厦6层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591-62330128
招标代理机构:香港传真料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厅3层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19706、83576559
联系人:小郭、小林、李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首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厦6层
交易场所名称:香港传真料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厅3层
联系电话:0591-87819706、83577680
附 件 一:
投 标 报 名 表 | |
项目名称:福州首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贷款(二次招标)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
投标人注册地址 | |
投标人办公地址 | |
购买地点 | 香港传真料(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厅3层) 办公电话:0591-87819706、83577680 |
购买时间 | 2022年 月 日 |
联 系 人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说明:购买时提供《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代理机构收件邮箱:[email protected]